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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商标法实施条例》今日公布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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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商标法实施条例》今日公布9月15日起施行

正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8号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二00二年八月三日(完)

《商标法实施条例》今日公布9月15日起施行

    中新网北京8月11日消息:第358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播发这个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分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继展、商标评审、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和附则,共8章59条。

    这个条例将从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1983年3月10日国务院发布、1988年1月3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次修订、1993年7月15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和1995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办理商标注册附送证件问题的批复》同时废止。(完)

地理标志可作证明商标集体商标

    中新网北京8月11日消息: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地理标志可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的,其商标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标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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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5 10:58:10 ] [ 打印本稿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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