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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创业?先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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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众筹,创业会更容易吗?


  表面上看,只要有精美的产品包装海报和听上去不错的创意,就可以借助一些众筹平台开展产品或股权众筹,创业似乎变得更简单了。


  但是,如果创业者真的觉得仅靠一个想法或创意,就能通过众筹方式起家或致富,那显然是不现实的。


  不可否认,众筹平台以及众筹模式的兴起,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创业的门槛,只要有好想法或创意,即使还没投入生产就可以拿出来众筹,通过观察或分析参与众筹人数的多寡,来判断该创意或想法是否有市场价值或发展潜力,既节约成本又预热了品牌,似乎是个多赢的选择。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创业者参与众筹,还是要警惕和注意很多风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产品提交众筹过程中,如果未能提前做好知识产权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的话,众筹也可能会成为创业或创新的“绞肉机”——产品众筹尚未结束,一些抄袭山寨产品已经大量充斥市场,待众筹的产品上市时,发现市场可能已饱和。


  那么,创业众筹该如何在众筹过程中做好知识产权以及商业秘密保护呢?


    前车之鉴:众筹未完 同类商品已上市


  曾经一度火爆的“手机智能按键”(小米叫“米键”,360叫“智键”),已知的创意出现最早可能出现在2013年。


  有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8月,一个叫“Pressy”的产品就在众筹网站kickstarter发起了一个“手机智能按键”的项目或产品众筹。


  Pressy的想法非常巧妙,在耳机插孔上装一个按钮,从手机的耳机电路取得驱动电流,再驱动麦克风电路产生简单的按钮电平。最终通过手机上的应用采集麦克风电平,来识别按钮是否被按下,并根据按下的次数和长短做相应的动作(类似于莫尔斯电码)。


  由于该众筹项目的想法和介绍都非常精彩吸引人,再加上价格不过十几美元,两位项目发起者在众筹平台迅速募集到了超过预期近20倍约400万人民币的资金!


  欣喜若狂的项目发起者原本计划2014年上半年正式发布产品,结果,还未等其产品正式发布,效仿者们的产品已经蜂拥上市,仅国内就有小米推出的“米键”,360推出的“智键”等。


  事实上,在众筹发起者Pressy的计划中,其众筹的资金中原计划花2000美元撰写专利申请保护,结果专利尚未提交申请、产品未真正做出来,市场已经完全被其他厂商“包抄”和“抢占”。


  而在国内,关于小米与魅族曾经的“恩怨”,魅族创始人黄章曾一度表示小米是投资魅族未果后,剽窃了魅族创意另起炉灶自己干了。


    创业众筹:保护创意要做好知识产权功课


  显然,不论是“手机智能按键”项目众筹,还是魅族与小米曾经的恩怨情仇。其实已经暴露出创业融资或众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首先,众筹时对项目原理及实现方式,描述过于全面。这种全面描述的结果是,使得同行业从业者按照其描述即可设计、制造出相应的产品。


  以“手机智能按键”为例,其在众筹平台上对产品原理或技术方面的“全面描述”,其细致程度堪比专利申请书中的专利内容描述。


  换句话说,参与众筹的项目在众筹描述或介绍中,要谨慎把握介绍内容的详略,尤其对于技术原理或是实现方式不要做太过细致的描述,尽量将描述或介绍的内容集中在提交众筹项目的创造性价值以及效果提升、应用场景等优势,否则,很容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其次,项目中抽签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和布局。目前,国内也有很多创业或创意项目在通过各类众筹平台发起产品众筹或股权众筹。


  其中,产品众筹模式因为兼具品牌推广、商品预售以及“以购定产”等优势和价值,不仅吸引了很多创业团队的参与,也吸引了类似魅族等有一定知名度的厂商参与。


  对于有一定知名度的厂商而言,由于经营多年,内部已基本建立了一套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使得其新产品参与众筹时,营销推广的价值远大于众筹本身。而厂商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也能最大限度降低新品众筹可能面临的山寨或抄袭风险。


  反倒是对于创业团队而言,参与产品众筹的同时,应该提前做好一些知识产权部署或商业秘密保护。


  其一,提前做好商标保护。大多数参与众筹的产品或项目,创业团队都会取个名字。如果没有单独命名,则尽量使用公司名称。如果已单独命名,则需要提前做好商标申请保护,至少做到未提交申请商标保护的名称暂不公开使用,以免被有心之人提前抢注。


  类似的情形也适用域名等商业标识领域的布局和保护,创业团队参与众筹尽量对公司或产品域名也提前做一些布局。


  其二,适当做好专利布局。根据当前众筹平台的需要,大多数参与众筹产品都需要设计精美的产品介绍海报。一方面,创业团队应对产品的外观或样式,提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另一方面,对于产品的核心技术或是实现方式,也要提前做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保护。


  如果创业团队因资金有限,暂时无暇投入精力,做相应的专利申请保护,则在参与众筹时,要考虑采取多种方式或手段确保核心技术或是技术原理不被外泄或抄袭。


  此外,也要适当做好介绍海报图片、样式及文字等著作权保护。


  其三,做好商业秘密保护。所谓商业秘密,一般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通常而言,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创业团队参与项目或产品众筹,如果无精力或财力申请专利保护,就要想办法采取保密措施,对提交众筹产品的核心技术或原理加以保护。


  如果创业团队在众筹时,未能提前做好相应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保护,其结果可能是为别人做嫁衣。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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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7/21 17:19:49 ] [ 打印本稿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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