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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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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利斯博士欢迎美国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该条约极大地方便了商标申请人在多个国家申请商标注册,也大大降低了商标注册费用。 伊德利斯博士说:“美国加入这一重要条约,不仅对美国商标持有人来说是一个重大而又积极的发展,而且对其他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国民来说也是一个重大而又积极的发展,而且为所有各方打开了新的商机。” 伊德利斯博士还指出,“美国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将使国际商标注册体系更加广泛,为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企业和个人获得和维持商标权提供便捷、省钱和有效的途径。” 2003年11月2日,马德里议定书将在美国生效。 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通过便捷的一次申请、一种语言、一种货币(瑞郎)一次缴付的方式,使商标所有人在多个国家保护其商标成为可能。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与在每一个国家申请注册商标具有相同的效力。如果某一指定保护国家没有驳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对该商标的保护与在该国注册该商标的保护效力相同。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通过提交一份申请,为商标持有人在多个国家保护其商标提供了省钱、有效的途径。 马德里国际注册体系由两个条约组成:一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签订于1891年,到目前已修订过几次;二是《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简称马德里议定书),1996年生效,为马德里协定引入一些新的特征,消除了阻碍某些国家加入的困难。一个国家可以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也可以加入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也作为质量标志,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通过注册来保护商标,确保商标专用权,可以识别商标所有人的商品或服务,也可以通过许可或特许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商标来获得经济回报。(贺本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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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5 11:18:34 ] [ 打印本稿 ] [ 關閉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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