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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举办专利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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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举办专利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

  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广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8月16日至20日举办电子申请体验周活动。凡是在活动周期间提交并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加快审查。

  此次体验周的主题是“电子申请——专利E时代的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想参与体验周活动的各代理机构应为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尚未注册的,可在活动前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可登陆www.cponline.gov.cn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10-62088050)。每个专利代理机构最多可以提交5件XML格式的真实专利申请参与此次活动,实审、复审或无效阶段的案件不在此次活动范围之列。

  对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中规定的必须以原件形式提交的文件,在体验周期间,仅需提交电子扫描件。代理机构和或申请人应保留好相应的纸件原件, 以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必要时再提交。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参加体验周的专利申请人,应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或各代办处以现金或刷卡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并同时告知收费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23日17:00前。参与体验周的专利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有关主动修改权利。

  关于这次体验周活动具体流程,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体验周之前,参与体验周的各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专利电子申请的软硬件条件,掌握专利电子申请的必要知识和技巧。他建议代理人登陆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进行查询和了解。

  体验周期间,对于新提交的专利申请,各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申请系统客户端提交电子申请文件,收到电子申请系统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及时把申请号、发明名称发送到信箱tiyanzhou@sipo.gov.cn,同时抄送中华全国代理人协会邮箱eac@acpaa.cn。对于已缴纳申请费等相关费用但尚未进入后续审查程序的电子申请,或者请求变更著录项目的电子申请,可直接把申请号、发明名称发送到上述邮箱。

  体验周活动结束后, 对于参与体验周活动并且符合通知条件和要求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加快审查。当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各类通知书后,代理机构和或申请人应当按通知书要求办理相应手续或处理相关事宜。(知识产权报 记者 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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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8/12 10:42:53 ] [ 打印本稿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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