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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德国奔驰公司申请诉前禁令和证据保全获准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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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德国奔驰公司申请诉前禁令和证据保全获准并执行

       由顺天达蔡晓红律师代理的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股份有限公司(奔驰公司),于2003年12月3日向济南中院提出了对山东某公司进行专利侵权诉前禁令和证据保全的申请,该申请于12月4日获准裁定,并于12月5日成功地执行了诉前禁令及证据保全。这是我公司代理第一起诉前禁令和证据保全获准并执行案。同时,也是我公司蔡晓红律师在成功代理了法国路易威登公司LV商标侵权案和美国新平衡公司NB商标侵权案基础上,又一次成功代理国外著名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知识产权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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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5 10:54:42 ] [ 打印本稿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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