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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分案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
专利的分案申请指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起分案申请,即将一项专利申请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分案申请的提出有什么条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提出分案申请,可以主动提出吗?是否可以改变专利类型?
专利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或者依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分案申请。提出分案申请,分案和原案类型必须保持一致,不能改变专利类型,如: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只能是发明。
分案申请的申请日怎么确定?
分案申请的申请日和原申请的申请日一致。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和发明人可以与原案不一致吗?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提出分案申请时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分案申请的发明人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提出分案申请,需要如何操作?
提出分案申请,需要准备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分案申请的文件需根据原案的申请文件来准备,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原案可以保持一致,并且,在分案申请的专利请求书中“分案申请”一栏,填写原案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
提出分案申请,需要在什么时间内递交?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无论申请人是否缴纳办理登记所需费用,此期限内,都可提出分案申请。
专利申请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还能提分案申请吗?
对于审查员已发出驳回决定的原申请,自专利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论申请人是否提出复审请求,均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提出复审请求以后以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什么情况下可以针对分案申请提出再次分案?
分案申请仍然包含两项以上发明创造,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或者依照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提出再次分案。
针对分案申请提出再次分案申请的申请人有什么规定?
针对分案申请提出再次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该分案申请的申请人相同。
(转载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独家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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