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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即将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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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责任编辑:戚硕

摘要:专利代理人改称“专利代理师”、取消实践中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专利代理师网上执业备案正式上线……3月1日,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些变化将在专利代理行业发生。

  专利代理人改称“专利代理师”、取消实践中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专利代理师网上执业备案正式上线……3月1日,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这些变化将在专利代理行业发生。

  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规定,专利代理师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实习满一年以及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事代理服务,即可执业。同时,为了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制度。“这是本次《专利代理条例》修订重大制度调整之一,既适应了‘放管服’改革需求,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思路,又切实为专利代理从业者及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带来了便利。”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

  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专利代理师首次执业,应当自执业之日起30日内向专利代理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并规定上述部门应当为专利代理师通过互联网备案提供方便。值得专利代理师高度重视的是,为增强执业备案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执业备案工作的正常秩序,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专门规定,未依照条例规定进行备案的专利代理师,视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警告直至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基本完成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正组织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及负责执业备案工作的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条不紊地开展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功能模块上线前的测试工作。据了解,专利代理师作为备案申请人,只需从互联网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执业备案申请表,选择所在执业专利代理机构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就会对备案材料及时进行审核。通过备案管理部门的审核,即完成执业备案程序,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开始计算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

  与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颁发程序相比,执业备案除了办理周期大大缩短、有网络即可备案、程序更为简便外,还将通过备案信息提示、数据自动推送等形式,为备案申请人和地方管理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从参与测试各方的反应来看,专利代理师网上执业备案工作流程,受到专利代理从业者和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普遍欢迎。

  “实施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制度,无疑会对专利代理行业带来很大变化。”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纲表示,首先是专利代理师办理执业手续简化了,办理时间缩短了,提交的材料减少了,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方便了专利代理师办理执业备案手续;其次在需要表明专利代理执业身份的各种场合,由于不需要携带执业证而方便了执业者。与此同时,由于备案是通过网络以在线的方式由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来办理,强化了各地方对于代理师执业的监管和服务,对于规范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将起到很大作用。

  一位来自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在原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取消、改为专利代理师网上向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备案的背景下,我们将及时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做好软硬件支撑工作,积极履行好新增的工作职责,做好执业备案服务工作,保证这一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改革措施发挥良好社会效益。”(记者: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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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1 9:01:20 ] [ 打印本稿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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