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传统媒体维权行为点赞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
近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传统媒连续在报纸的重要版面刊登了有关反对侵权公告,通报未经授权就擅自转载其文章的网站名称,引发了社会的关注。笔者认为,这些传统媒体捍卫知识产权的权益值得赞赏,并积极采取维权的措施,这对于新闻行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发布的《传媒蓝皮书》(2015)中显示,2014年我国报纸的广告营业额下降15%,而网络广告总额年增长率则达到40%。在广告表现巨大差异的背后,新闻业为何会出现产品生产方和收益方严重背离的现象?一些新媒体不够自觉守法,自然是原因之一,而传统媒体维权难、不维权的做法也助长了一些新媒体侵权的嚣张气焰。在遭遇侵权时,一些传统媒体不愿意提起诉讼;还有一部分传统媒体出于扩大影响力等考虑,无偿或以极低的价格将多年积累的资源授权给某些网络媒体使用,成了帮人做嫁衣裳。
新媒体无偿或低偿滥用新闻作品,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对我国新闻行业长期发展无疑是不利的。有专家认为,这可能导致新闻专业精神丧失,新闻专业队伍流失,新闻内容趋于低俗化。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国家部门也看到了新媒体侵权现象可能造成的后果,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今年4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明确互联网媒体转载中应当遵循的法律规定,并申明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应当通过签订版权许可协议等方式建立网络转载版权合作机制。
借政策之力,越来越多的传统媒体站了出来,捍卫自己的权益。除了刊登反对侵权公告外,《广州日报》《楚天都市报》等纸媒对侵犯版权的新媒体提起诉讼;《中国青年报》等报纸与记者签订了委托书,报社代表记者向网络媒体交涉,避免在维权中“各自为战”,增强谈判的筹码。此外,不少传统媒体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对侵权网络媒体的执法力度。我们相信通过传统媒体越来越多的努力,网络侵权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传统媒体也将在互联网冲击的大潮中捍卫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