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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O专利侵权被判向富士赔102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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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摩托罗拉移动今日表示,美国一法院陪审团裁定,公司需向富士(Fujifilm)支付1020万美元赔偿金,原因是摩托罗拉移动未经许可便在手机上使用了富士的专利技术。


  富士在2012年起诉摩托罗拉,指控后者侵犯了其拥有的三项关于数字相机功能的专利权,以及一项使用无线网络传输数据的专利权。


  陪审团周一裁定的赔偿金额小于富士要求赔偿的4000万美元。此案于4月20日进入庭审阶段。


  陪审团指出,摩托罗拉证明富士的三项专利均属无效。在这三项专利中,有两项与面部识别技术有关,一项与WIFI-蓝牙连接有关。在一项将彩色图片转化成黑白图片的专利上,摩托罗拉的主张未获法院认可。


  摩托罗拉发言人表示:“我们对其中三项专利的裁决表示满意,并且正在考虑有关剩余一项专利的应对方案。”


  富士发言人未回复。


  摩托罗拉此前曾表示,富士的专利应被取消,理由是这些专利并不真正具有创新性,或者是同此前获得专利的发明有明显相似。摩托罗拉还认为,公司已经获得了有关蓝牙技术的授权。


  联想去年从谷歌手中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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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5/8 14:38:17 ] [ 打印本稿 ] [ 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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